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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戈瑄的传说

2021-09-06 09:07 作者:何志荣 来源:www.jiaxing.cc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戈瑄(1448-1522),字廷玉,号蓨溪,出生于感化乡七中下三庄,即今新丰镇镇北村三官塘中段,俗称塘腰里。戈瑄幼年随祖父、父亲应朝廷迁大户实畿辅的诏命,迁往河间府景州连窝镇,现属河北省景县。祖父戈本、父亲戈宁皆为地方官,戈瑄从小就接受良好教育。据

  戈瑄(1448-1522),字廷玉,号蓨溪,出生于感化乡七中下三庄,即今新丰镇镇北村三官塘中段,俗称塘腰里。戈瑄幼年随祖父、父亲应朝廷“迁大户实畿辅”的诏命,迁往河间府景州连窝镇,现属河北省景县。祖父戈本、父亲戈宁皆为地方官,戈瑄从小就接受良好教育。据史载,他“生而警敏,幼有异质,端重不事戏狎”。又云,“童蒙入州学,甫弱冠,补郡庠弟子员(即秀才),文誉荐起。”明成化十年(1474),在顺天府乡试时中第七十一名举人,参加乙未(1475)科会试,得贡士第三十八名,当年殿试登进士三甲第十二名。

  戈瑄初授河南嵩县令,嵩县是河洛地区辖区面积最大的山区古邑。当地多矿山,然而矿工度日维艰,故而“嵩多逋税,矿盗时发”。前几任县令常以抓捕镇压手段对付矿工,使矛盾日益激化。戈瑄一上任,通过实地了解,意识到盗矿逃税乃是矿业经济发展的内在冲动与政府僵化的矿业统制政策相冲突而导致的社会经济现象,于是他大胆地向上吁请“给予同情和体谅”,指出“兹皆良民,不可以严”,对广大农民他也采取“薄赋省役,视岁之丰歉为补征之多寡”。他的这些爱民想法和举措,得到宪宗帝的赞赏和民众的拥护,在他任县令期间,嵩县不再发生盗矿事件,“盗渐解散”。成化十七年(1481),戈瑄擢升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在孝宗帝期间,他历任浙江、江西布政使。武宗正德九年(1514),官至南京刑部尚书。

  戈瑄“历世三朝四十余年,廉慎自将始终”,“听断不为利害所移,忠孝之心老而弥笃。”他对皇上的忠,不是一味奉顺,而是敢于直谏。在他任监察御史时,宪宗皇帝宠幸万妃,他曾率百官上疏反对被“挞之午门”,当有人为他抱不平,他却说:“进言受责,何辱之有。”这就是史称“以论万妃受廷杖”事件。戈瑄一生“清官不爱财”,传说在他告老还乡时,武宗帝问他要些什么?他说:“在我死时给我十三省的官伞吧,到时阳间有啥就给点啥”。皇帝点头应允,这时有位谋士说:“他要十三省的官伞,就是要全国十三省巡抚都给他送葬,一个刑部尚书这样的排场,规格未免太高。”帝曰:“朕已允,毋多言。”在戈瑄去世时,皇帝果真亲为送丧,十二个巡抚皆提前赶到现场,迟到半个时辰的巡抚受到了处分。墓地上设置的石人、石马、石羊、石狮等石头物件,就是照“阳间有啥就给点啥”要求制的,墓前还有一座石牌楼。

  戈瑄是在正德十四年(1519)致仕的,他遵循叶落归根的古训,回到老家新丰。回乡后他除了“优游泉石,日与乡邻宗族相聚”外,“其忧国之心未尝少”,时常对孤寡、无钱办理婚丧事的族人给以帮助,还不无愧疚地说:“长期在外为官,对家乡父老未曾有所照顾,真是于心不安。”1522年,戈瑄安详而逝,享年七十五岁,葬于三官塘畔祖坟,与曾祖戈惟善葬在一起。因戈瑄名声大,这座祖坟便贯称戈瑄坟,又因方言谐音所致,后讹传为“鸽仙坟”。戈瑄坟在“大跃进”时期被扒平了,现虽无遗迹可寻,然有关戈瑄的传说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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