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蒋薰(1610-1693),字闻大,号丹崖,又号南村退叟, 海宁人,后徙居嘉兴王店的南村(今秀洲区王店镇南梅村)。明崇祯九年(1636)应乡试中举。清顺治十二年(1655),任缙云县儒学教谕。康熙十二年(1673),迁任陕西伏羌县(今甘肃甘谷县)知县,被奸人诬
蒋薰(1610-1693),字闻大,号丹崖,又号南村退叟, 海宁人,后徙居嘉兴王店的南村(今秀洲区王店镇南梅村)。明崇祯九年(1636)应乡试中举。清顺治十二年(1655),任缙云县儒学教谕。康熙十二年(1673),迁任陕西伏羌县(今甘肃甘谷县)知县,被奸人诬告罢职返乡。康熙三十二年(1693)离世,终年八十四岁。 蒋薰为官之初,正值清代初年,大小战事频频,社会尚不稳定,百姓生活贫困。有一年,正值深秋之际,他写了一首《效李贺伤心行》的诗,描写百姓的穷苦景象,诗云,“忧接如悬丝,脉脉悲秋素。落叶点敝裘,回风啸急雨。古剑苔花绿,不平鸣欲舞。月出照羁人,床下寒蛩语。”看到百姓遭受的苦难,蒋薰恨不得效法古人不平就鸣,立即站出来为百姓做上一点事,说上几句话。 清康熙十二年(1673),由于蒋薰政绩突出,被朝廷提拔到陕西伏羌任知县。位于边远大西北的伏羌县,当时正遭受颗粒无收的旱灾,百姓家无隔夜粮,流离失所,满目疮痍,哀号四起。蒋薰看到羌族人居住的地区,“地瘠民如寄,穷乡半古庄。开荒聊种麦,懒织不栽桑。寒水鱼无乐,春山草尚黄。耕田难得获,更觅禹馀粮。”(《羌中风土诗其一》)更为可悲的是,他还看到了灾荒之年,腐败的官府对百姓还横征暴敛,百姓生活极其悲惨,“去乡弃病父,输租卖耕牛。羌儿裸体走,羌妇啼深沟。”一些百姓实在无法生活下去,抛弃了家中病重的父亲,离乡背井去逃荒。有些羌族儿童家里贫穷,出门都没有衣服穿,赤身裸体走在街上,妇女则蜷缩在深沟中啼哭哀泣。 伏羌县,在当时是出了名的贫困地区。在蒋薰之前的几任知县,都由于伏羌县“县临极边,年饥流移。”(清《梅里志》卷九)纷纷尽早辞职或调离,谁也不想在这个年年都有饥民流亡的地方当知县。蒋薰到任的年份,正好碰上旱灾,可清政府仍然要伏羌县百姓完税交银。当时伏羌县历年欠缴的赋税已达三万五千多两银子。看到此景,蒋薰立即上书,要求上面的知府、巡抚衙门豁免百姓欠缴的银两一万四百七十两。 不仅如此,为百姓着想,有着“一根筋”之称的蒋薰还奋笔疾书,撰写了一份情真意切的《示伏羌绅士》告白书。《示伏羌绅士》有理有据,说起伏羌百姓的苦难是字字泣血,“百年财力竭,十室九荒丘。抚字心徒劳,催科无良筹。野骨日已高,渭血日已流。”就是说,老百姓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了,野地里已满是饿殍。官府面对这种惨状,纵然想安抚百姓也没有什么好法子,再要向百姓催征赋税也是徒劳的。蒋薰大声疾呼,必须“革除滥征银一万四百七十两”。蒋薰是文化人,也有理想主义。他在文中写道,如果能够豁免百姓的税收银两,就能使百姓安居乐业,当官的太平无事,真正做到理想中的“无匿户口、无隐田,畴地广,两税轻,丁多民力优。” 当然,饱读诗书而倔强的蒋薰还是太理想化了。面对蒋薰的为民请命,上面的大员不但不豁免百姓税收,反而给蒋薰诬陷罗列了“科税不力”等罪状,撤了他的知县职务,迫使他在秦陇之地流落六年。“司府怒不可解,诬列罪状,巡抚以为过,奏弹文。”(清《梅里志》卷九) 康熙二十一年(1682),朝廷为蒋薰平冤昭雪。以后,他退隐嘉兴的南村,并自称“南村退叟”,终其一生。 蒋薰工于诗文,作诗逾万,经其亲自删裁汰除,仍有五千余首,篇幅丰赡,乡里无出其右者。留有《留素堂文集》一卷,《留素堂诗删》八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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