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1956年,改三定到户为三定到社后,全县有余粮社673个、农户46992户,缺粮社2个、农户37户;自给社1个、农户137户;个体粮户4216户,自给户284户,缺粮
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1956年,改“三定到户”为“三定到社”后,全县有余粮社673个、农户46992户,缺粮社2个、农户37户;自给社1个、农户137户;个体粮户4216户,自给户284户,缺粮户4810户。当年,全县征收粮食28966吨,定购粮食56878吨。
1955年8月,城镇全面开展“按人定量”工作,把魏塘镇、西塘镇和干窑镇居民8922户,共35424人,分为“四类九等”,以人定量凭证供应口粮。每人每月平均13.91公斤。
1957年,嘉善县的增产增购粮食指标为1500吨。1958年,国家改革粮食管理体制,改中央集中统一管理为“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全县实行粮食大包干,5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购。省核定嘉善包干指标83335吨,年底实际入库粮食89065吨,超过包干任务数6.88%。1959年,改为“一年一定”,重定粮食包干指标93610吨。由于“大跃进”和“浮夸风”,加上反右倾“拔白旗”运动,全县实际粮食产量仅139190吨,却上报185905吨,导致粮食高征购。共征购入库93800吨,为全年实际收获量的67.38%。挖了农民口粮,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1960年,粮食产量93855吨,未达到征购任务93995吨。
粮食实行包干制后,核定嘉善县农村定销指标2560吨。但在“大跃进”、“共产风”和“鼓足干劲干革命,放开肚皮吃饱饭”错误口号的引导下,全县农村办起1646个食堂,204148人在食堂用膳,实行“吃饭不用钱”,粮食不按“三定”用粮,粮食浪费严重,粮食定销指标流于形式,集体种子粮、饲料粮耗用殆尽。
1958年起,对口粮达不到标准定量的,国家给予减免任务。1959年,嘉善县退库返销粮食12475吨,1960年退库返销粮15560吨。
1961年,上级调减嘉善征购任务29995吨,调减率31.91%,并提高收购价格,鼓励多产粮,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全县粮食生产迅速回升。1963年粮食产量达到170010吨,征购粮食79010吨,占全年粮食分配总量的49.83%。
1966年起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嘉善县征购基数81500吨,三年不变。1966年至1970年(除1968年减产以外),嘉善县粮食连年增产,年均征购98402吨。
1971年3月,重新调整嘉善县的征购基数,增加21200吨,调整为102700吨,并改为“一定五年”。对部分受灾社队实行减免,1971年至1975年,全县共减免生产队粮食916.91吨。
粮食统购统销向市场过渡阶段(1979年以后)。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粮食购销体制由“统购统销”走向“双轨制”。至此,粮食统购派购制度被打破。1993年4月,全国95%以上的县市都放开了粮食价格和经营。至此,全国的粮食销售价格基本全部放开,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即统销制度)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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