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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祯改碑文

2013-02-21 09:53 作者:尤裕森 来源:www.jiaxing.cc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二〇〇二年十一月,我在揽秀园南园场地上录碑时,见到万历十四年(1586)的《楞严寺建禅堂碑记》碑。由翰林院编修冯梦祯撰文,万历十一年的状元朱国祚书丹,这两位都是嘉兴人,再由长洲章藻镌文于石。碑文文笔流畅、字迹秀润、镌刻精细,堪称名碑。 楞严寺是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我在揽秀园南园场地上录碑时,见到万历十四年(1586)的《楞严寺建禅堂碑记》碑。由翰林院编修冯梦祯撰文,万历十一年的状元朱国祚书丹,这两位都是嘉兴人,再由长洲章藻镌文于石。碑文文笔流畅、字迹秀润、镌刻精细,堪称名碑。

  楞严寺是嘉兴名寺。嘉靖三十三年(1554),曾毁于倭变。嘉靖末年,退休家居的吏部尚书吴鹏借口官府允许租佃浮屠废寺为民居,以长子吴继的名义付款给官府,购得楞严寺隙地一块,建成吴氏别业——野乐园。冯氏碑文对此事有评论:“闻者伤矣。无几何而吴氏别业废,高台倾,曲池平。而般若之老息而复焰,岂非无哉?”但崇祯《嘉兴县志》收录碑文时,修改为:“无何,寺址归僧。时余哭先君子归。预闻兴复之议,而吴氏冢孙惟贞复推施址外地八亩,以广般若之幅,岂非贤哉。”文义完全不同,这是怎么回事?

  今年四月,读到苏伟纲主编、丁小明点校的冯梦祯《快雪堂日记》。在“丙申年”条目下有一行文字:“七月初三,阴雨间作。得吴伯度书,欲余易《楞严禅堂记》中数语。”读罢,先前的疑问大半解开了:崇祯《嘉兴县志》与碑刻不同,是冯氏根据吴吏部后裔的要求修改而成。丙申年是万历二十四年(1596)。吴惟贞是吏部尚书吴鹏的孙子。他出身高门,喜欢邀请朋友来家饮酒清淡。冯梦祯有时也参与其间,与吴惟贞有交往。

  剩下的疑窦是:一个人所撰的碑文,是可以随他人之请任意修改的吗?

  好在《四库全书存目》已有电子本可读,我在嘉兴图书馆查阅冯梦祯的《快雪堂集》,有《书楞严寺禅堂记后》一文,说到吴惟贞见楞严寺废址被祖父辈租佃,虽有官府文告为凭,但这样做,对信佛者来说是有罪过的。因此,当高僧达观决意兴复楞严寺时,吴惟贞就舍地八亩,“以广般若之幅”,也好“为吴氏先人忏罪”。冯梦祯看到这些,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回想往年撰记时,语意不免太直率。于是对吴惟贞说,“楞严殿工伊始,子能为功德主,余愿易前记数语以报,何如?”吴惟贞喜曰:“幸甚。”后来,正在南京国子监祭酒任上的冯梦祯收到吴惟贞的信函,正式提出修改碑记的要求。冯氏当即改写了原文中的数句,同时撰就《书楞严寺禅堂记后》。从短文看,与其说吴要求冯修改碑文,倒不如说冯自己有修改的愿望。事后,冯氏将《楞严寺建禅堂碑记》收入《快雪堂集》卷八时,在“建”字前加了个“初”字,表示这是最初的文稿。崇祯《嘉兴县志》收录碑文时,采用的是修改后的文本。

  我当时见到的《楞严寺建禅堂碑记》碑,现已移至嘉兴博物馆,立于西墙内侧。这是按冯梦祯最初的文稿镌刻的,并不包含吴惟贞为先人忏罪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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