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朝宣德五年(1430年),嘉兴县东北的一片土地分出去成立了嘉善县。设县后十多年,来自福建龙溪的监生林宏当了嘉善知县。此人生性残酷,特制了一条生皮鞭用于审案,被他打死的人不计其数。县衙里有个叫周显的小吏,看不惯林宏的残暴无道,就向上面举报林宏
明朝宣德五年(1430年),嘉兴县东北的一片土地分出去成立了嘉善县。设县后十多年,来自福建龙溪的监生林宏当了嘉善知县。此人生性残酷,特制了一条生皮鞭用于审案,被他打死的人不计其数。县衙里有个叫周显的小吏,看不惯林宏的残暴无道,就向上面举报林宏的不良行为。林宏得知后怀恨在心,找借口制造一起冤案,逮捕了周显及其亲戚朋友,处死了18人,竟连孕妇、女童和周家塾师都不放过。周显的一个弟弟幸免于难,于是向负有监察官吏之权的按察使告状诉冤。但是,这个案子却一拖再拖,没有下文。 一天,按察使陪京城来的宦官喝酒看戏。戏台上,一个演员扮演雪狮子,另一个演员插科打诨道:“你这雪狮子,好看是好看,但是太阳一晒就会融化,只能在没有阳光的地方跳跃。”雪狮子问:“你说的没有阳光的地方,是山阴县还是江阴县?”另一个演员说:“这两处地方,地名虽然叫阴,但还是有太阳,只有嘉善县才是你雪狮子可以去的地方。”众人问:“为什么嘉善县没有阳光?”答曰:“嘉善林知县,害死周显一家18条人命,却不用偿命,这嘉善县不是有天无日的地方吗?” 当时,除了按察使和宦官等人,负责审理冤案的官员也在场。听到演员此话,大家面面相觑,惊恐不安,酒宴只得草草收场。不久后,这起民告官的案子终于判决,林宏被处以死刑。 这个故事,最早收录在明朝嘉靖年间编撰的《嘉善县志(于志)》中,这部县志如今已经失传。但是,这个故事,却被清代光绪《嘉兴府志》等志书转载,所以我们今天还能看到。 评说:民告官的案子,自古至今都不容易告赢,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一般不会有谁去告官。尤其是在封建社会里,上控告官的人会被官府视作刁民,下场往往悲惨。而官员之间则官官相护,更加有恃无恐。这起案子得以胜诉,看似充满戏剧性,实则是因为此案已经触犯众怒,民众已借助戏剧这个当时最有效的传播手段进行宣传,再拖下去,会对负责处理案子的官员造成不利后果。 据史料记载,嘉善知县林宏“坐酷刑论去”,是在明朝景泰四年(1453年)。第一部《嘉善县志(倪志)》,成书于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时间距离最近,但对林宏的记载只有“林弘福建龙溪人监生”短短九字。而1550年编撰的县志中则收录了这个故事,可见此事当时在嘉善民间影响深远,百年间一直传说不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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