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乐(1532-1618),字彦和,号临川,乌镇北栅人。明隆庆二年(1568)考中进士,初任江西新淦知县,后擢升礼科给事中,不久改吏科给事中。 李乐在任给事中时,常常向皇上提意见。虽然这是给事中职责份内之事。但是他不知道皇帝爱面子,轻慢他不得。虽说忠言
李乐(1532-1618),字彦和,号临川,乌镇北栅人。明隆庆二年(1568)考中进士,初任江西新淦知县,后擢升礼科给事中,不久改吏科给事中。 李乐在任给事中时,常常向皇上提意见。虽然这是“给事中”职责份内之事。但是他不知道皇帝爱面子,轻慢他不得。虽说“忠言逆耳”,但逆耳之言容易惹皇上恼火。有一次皇帝怪他多嘴,恼羞成怒,下令左右将李乐的嘴巴贴上封条。这一来可糟了,君无戏言,谁敢拆封?阶下文武百官面面相觑,无人敢出来求情,情景十分尴尬。 忽地闪出一个人来,高呼“启奏万岁,李乐该骂”。皇帝颔首,那人就破口大骂李乐大逆不道,十恶不赦,骂到“是可忍孰不可忍”时,伸手重重刮了李乐一个耳光,刮得李乐踉跄倒地,嘴角流血,连那“皇封”也被刮破了。其实这个官员是李乐的学生,打老师是为了救老师,当即俯伏阶墀,谢刮破之罪。那皇帝“瞎子吃馄饨——心中有数”,只好顺水推舟,说封嘴可饶,充军难逃。其用意仍然是为了免得留李乐在身边多嘴。 一张皇封,一记耳光,也使李乐学乖了。他即叩首谢恩,并求告:“蒙恩充军,其他地方都愿去,就是要求皇上不要充我去乌镇。”皇帝喝问:“为什么?”李乐说:“乌镇北栅头有天呒日头,三里一个坝,六里一只圣堂,九里一爿桥,贫瘠荒凉呀,而且南有虎山,北临太湖。”皇帝余怒未消,下令偏偏将李乐充军到乌镇。知情官员欲笑不敢笑,朝堂之上一派尴尬。李乐被充军到乌镇,就是送他回了家。 其实,乌镇北栅头固有“有天呒日头”之说,也确有“三里坝、六里圣堂、九里桥”的地方,北临太湖是真,南有“虎山”是“古山”(地名)的谐音。 这是在乌镇口口相传的故事,史无稽考。但李乐的正直清节之名确实著闻朝野。他任官十余年,直接给朝廷奏本十余次,且每次都是吏治民情的诤言,敢于向朝廷反映地方利弊和民间疾苦,为受害廉吏力辩。平时常言“无心之失甚多,有意之恶不作”,缙绅士子皆信服其为人,彭应参为其居室题名“真君子”。后来乌镇人把李乐家宅称为“真君子第”。李乐在明万历年间,有诏起补广西布政司左参议,后又召为南京尚宝司卿,但因一心侍奉老母,皆未赴任。李乐仕官十余年,依然单身一人。 李乐回到故里乌镇后,仍关心民间疾苦,刚正不阿如故。远近缙绅都对他十分尊敬,官吏也不敢冲犯他。李乐富居,诗书自娱,而且乐于做好事。民间有了疾苦和冤屈,他都设法向当官的反映纠正,却从来不谋取私利。他曾劝谏乌镇地方官员,将乌青两镇的“义米”分贮于民间,既便于灾时就近接济,又可避免行政管辖和调度上的问题,还可杜绝营私和偷盗之害,实为一举多得。李乐还乡乌镇40年,十分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民间疾苦,凡事关地方利弊,必告知当地官员,而“无一语及私”。时任乌镇同知何挺,府衙就设于白莲塔旁。何挺嫌其靠近衙门,想要毁掉此古塔。这事让李乐知道了,便前去劝阻。还有寿圣塔“嘉靖25年毁于倭,万历四年,里人李乐重修。”他还为镇上建成分水墩之事专门写了《新建分水墩记》,大赞地方官为百姓谋福的德行。李乐归里之后,还一直潜心著述,著有《金川纪略》《见闻杂记》和重修《乌青镇志》等。 重修《乌青镇志》是李乐在乌镇做的最大一件事。在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他有感著于宋末的《乌青记》早已绝迹,遂决定为乡邦历史续传,重修《乌青镇志》,并延请唐振山(字敬甫)执笔,“总括颜莲池氏、沈梅田氏生平累稿,芟繁增缺、润故创新……”最后由李乐亲自校定(万历)《乌青镇志》五卷,当年完稿付梓。李乐的《乌青镇志》,在沈平《乌青记》、陈观《乌青镇志》的基础上作了系统的删繁增缺。这套《乌青镇志》是目前能读到的最早一部镇志,为后人研究乌镇史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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