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弹劾张居正 隆庆六年(1572),穆宗驾崩,其第三子,年仅10岁的朱翊钧即位,是为神宗,由内阁首辅张居正辅政,次年改元万历,开启了张居正当国掌权的十年。 万历五年,张居正收到了父亲去世的噩耗。按照明朝祖制和
弹劾张居正 隆庆六年(1572),穆宗驾崩,其第三子,年仅10岁的朱翊钧即位,是为神宗,由内阁首辅张居正辅政,次年改元万历,开启了张居正当国掌权的十年。 万历五年,张居正收到了父亲去世的噩耗。按照明朝祖制和礼俗,他应回到家乡为父亲居丧守孝二十七个月,期满再入朝为官。此时此刻,张居正辅佐幼主,大权在握,各种改革举措也在逐步推进,如果他此时离开,两年以后再回来,且不说大权旁落,就是各种改革也不能顺利进行。进退两难之际,户部侍郎、张居正同榜进士李幼孜倡导夺情。所谓夺情就是朝廷在大臣居父母之丧期满,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参加庆贺等。张居正的夺情属于后者。 夺情之议一出,满朝文武哗然。诸翰林王锡爵、张位、赵志皋、吴中行、赵用贤、习孔教、沈懋学等人都认为不可,张居正一概不听。到了十月,彗星出现,大内起火,群臣认为天垂异象、地上火灾,都由张居正夺情所致,是上天在示警。十月十八日,翰林编修吴中行上疏,十九日赵用贤复上疏,他们请求张居正回乡奔丧,丧毕还朝,被杖责六十。 二十日,刑部员外艾穆、主事沈思孝联合再上疏,他们认为:社稷所重,莫如纲常。元辅大臣,是纲常表率。纲常不顾,怎么能安社稷?朝廷夺情,以例留张居正,一方面破坏先王之制,另一方面伤父子之情,坏伦理纲常。位极人臣,反而不修匹夫的节操,如何面对天下万民和后世子孙?陛下实在眷顾张居正,应爱之以德,让他奔丧终制,以全大节。 此疏一上,张居正更加生气,廷杖艾穆和沈思孝各八十,杖毕加镣锁,并囚禁,又将沈思孝贬到广东,戍守神电卫。 在张居正权势熏天的情况下,沈思孝犯颜上疏,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是不识实务,虽于夺情一事无补,却在朝中树立了威望,史称他“以直节高天下”。张居正死后,神宗召沈思孝还朝,恢复他的官职,不久又升为光禄少卿。 为朋党所累 张居正去世后,沈思孝颇有时望,本该仕途顺遂,有所作为,但他尚气好胜,为朋党所累。 沈思孝和同僚江东之、李植、王士性及王国等友善,也交好于太宰孙丕扬。王国想出任巡抚,请沈思孝请托孙丕扬,孙丕扬没有答应。王国因此怨恨沈思孝,离间沈思孝和孙丕扬的关系。眼看着沈思孝官位屡升,王国恼羞成怒,和沈思孝反目成仇,勾结李植、蒋时馨攻击沈思孝。他们要借孙丕扬之手除掉丁此吕,揭发丁此吕贪赃数万。丁此吕是万历五年的进士,和沈思孝一向交好。沈思孝扬言于朝,要救丁此吕。神宗厌恶蒋时馨,罢了他的官。孙丕扬上疏言:蒋时馨无罪,丁此吕贪赃有证据,沈思孝不该包庇丁此吕,并请求告老还乡。神宗下诏慰留孙丕扬,责备沈思孝,并逮捕丁此吕。御史俞价、强思、冯从吾,给事中黄运泰、祝世禄,都为蒋时馨讼冤,言语之间不免侵犯沈思孝、江东之。给事中杨天民、马经纶、马文卿又各自上疏弹劾沈思孝。沈思孝在朝中非常孤立,声望也扫地。丁此吕个人的贪赃问题,竟演变成为朝臣的党争,沈思孝也难辞其咎。 然而,沈思孝并未以此为鉴,他又卷入与诸台谏官的舌战之中。赶上神宗对台谏官妄言不任事积怒已久,张新建又倚重沈思孝,怂恿神宗命令部院弹劾台谏,名单呈上后,神宗亲自察看,数十名台谏官被逐。沈思孝虽沾沾自喜,很是得意,但不安其位,辞官回乡。 沈思孝乡居15年,在湘湖滨(今嘉兴市南湖区七星湘家荡)建别墅绿罗庄。著有《溪山堂草》4卷、《陆沈漫稿》6卷、《继山草堂集》20卷、《秦录》1卷、《晋录》1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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