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湖区新丰镇高家埭,有位秉公为官、严于教子的先贤,名叫高道淳。 高道淳(1585-1657),字仲融,号采菽。他出生于官儒世家,祖父高文登,明代隆庆元年(1567)中举,授河南叶县知县,后升山东胶州知州,是位仁政爱民的清官。父亲高枝,是一乡善士,史载所
南湖区新丰镇高家埭,有位秉公为官、严于教子的先贤,名叫高道淳。 高道淳(1585-1657),字仲融,号采菽。他出生于官儒世家,祖父高文登,明代隆庆元年(1567)中举,授河南叶县知县,后升山东胶州知州,是位仁政爱民的清官。父亲高枝,是一乡善士,史载“所居数里内,大小桥梁皆为捐资修建。”得祖、父言传身教,他养成了秉公律己、乐善好施的品格。天启五年(1625),高道淳还尚未入仕,与同乡赵家埭的赵增光,合力重建了竹林庙桥。崇祯元年(1628),他以恩贡例授南京光禄寺署丞,负责掌管供应朝会与祠宴的膳食。他时刻关注着库房粮食的储备,谨慎记录每天的出入。据方志载,“遇州、县解寺白粮稽迟,则亲自查催,解到则即日验收。”在清代的祭祀、朝宴中所献用的漕粮称“白粮”,意为倘遇到下面州县向光禄寺解送白粮,一旦延误了时日,他就立即亲自查询催解,解到后当场验收,足见其办事认真实在。又载,“一廷尉冒认解户,以坏寺规,援祖制,力争不为屈。”有一次,有位官居廷尉的大员,竟冒认解粮户,破坏了光禄寺规定,道淳依据国家制度,与之力争而决不屈服,最终那位廷尉受到了皇上的处罚。在解粮过程中,有的解粮官暗里想索取红包,道淳则坚持原则说,“不可以养人者害人。”教育他们不可利用手中的特权,去干伤害人民的事。他平时常告诫属下,要牢记宋代大儒程颢“一命之士,苟心存利物,亦必有济,我可以秩卑而不勉乎”的教导,意思是作为朝廷命官,须有爱护公物之心,不放弃为官的初衷,我们职位不论高低,都应做到这点。高道淳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他以身作则,尽职尽责。他曾多次得到皇上的嘉奖,凡所得物质奖励,他皆分发给下属,自己从不多占。故此,光禄寺也以清廉闻名。 高道淳将自己的为官之道,编著成《最乐编》一书,共六卷。此书在汤齐所修的《嘉兴县志》中称其为“砥行坚操,内求身心”。后在清嘉庆间,布政使袁秉直为其作序说,“秉直信服是编,以为检身治心之要。”《最乐编》让省级官员“信服”,并愿以此作为“检身治心”,可见作品的影响力。 高道淳将他的以苦为乐、尽心为民的修身要义《最乐编》传授给子孙,要求他们“学而用之”。他的长子高以正,明崇祯壬午(1642)中举,出任浙江缙云教谕。道淳关照他,那边条件艰苦,你要不以险陋为苦。以正到了那里,便在山脚下租用民舍居住,屋后还留有虎迹。以正一上任,就整修县学,倡导乡塾,还亲临训导。过数年,缙云“有联翩成进士者”,后擢临海知县;次子高以宏,是位诸生,持家奉母。道淳告诉他要守好孝道,关心邻里,以宏谨遵父命,众皆称善;三子高以永,康熙癸丑(1673)进士及第,1679年授河南内乡知县,他携带了父亲的遗著上任,囊衣箧书,自随前往。高以永一到内乡,一面除暴立威,一面招回逃荒百姓,数年间,辟地四千余顷,还兼任了淅川、镇平县事,日夜为公务操劳。1688年,升河北安州知州兼新安知县,那年恰逢大旱,他骑着一匹瘦马,遍历各村,分发救命钱粮,面孔晒得乌黑,百姓还不知他是一州之长。1692年,高以永擢升为户部江南司员外郎。江南财赋半天下,案牍最繁,他因劳累过度而卒于官邸。康熙帝念其功勋卓著,钦加为三品官衔。高以永还在内乡县衙留下了流芳后世的“官与百姓关系”的名联。 高道淳的《最乐编》影响深远,他的孙子高孝本,中进士后任安徽泾县知县,后调绩溪知县兼歙县事,他“除强梁,平冤狱,兴文教,除弊政”,廉洁奉公,被“制、府目为上江(即安徽)第一好官”。高孝本之弟高孝典(两人皆为高以永之子),是位太学生,考授隰州州同,办事铁面无私,被巡抚授予“狷介廉明”四字大匾。高道淳家族,一门曾有七人担任过知县(高道淳祖父高文登为叶县知县、大侄高承埏为宝坻知县、小侄高基重为新城知县、长子高以正为临海知县、三子高以永为内乡知县、孙子高孝本为泾县知县、曾孙高士敦为黄县知县),在家乡传为美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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