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至元嘉禾志》卷一二《祠庙》有数条记载皆与此有关,第一条是录事司下对金山大王庙的记载: 金山大王庙,在郡治北一里半。(考证:本汉霍将军光也,详见松江府。) 这条记载所属的录事司指元代路府治所的城市管理
《至元嘉禾志》卷一二《祠庙》有数条记载皆与此有关,第一条是“录事司”下对“金山大王庙”的记载: 金山大王庙,在郡治北一里半。(考证:本汉霍将军光也,详见“松江府”。) 这条记载所属的“录事司”指元代路府治所的城市管理机构,即嘉兴路治所;而“松江府”则是嘉兴路下的府。此处金山大王庙在嘉兴路治所,与下文松江府的金山忠烈昭应庙虽同样供奉霍光,但实为二庙。 第二条是“松江府”下对“金山忠烈昭应庙”的记载: 金山忠烈昭应庙。其一在海中金山,去府治九十里。其别庙在府东南八十步。庙有吴越王镠《祭献文》云:“以报冠军之阴德。”宋宣和二年,赐显忠庙。五年,封忠烈公。建炎三年,辛道宗领舟师由海道护行在,所奏,加封忠烈顺济,且赐缗钱以新庙貌。四年,加封昭应。 这段记载,与《云间志》同,当是绍熙《嘉禾志》原文,分别为《云间志》和至元《嘉禾志》所沿袭。其中《吴国备史》即《云间志》所引《吴越备史》,为宋人钱俨所撰,记载吴越国史事。 第三条是“海盐县”下对“金山显忠别庙”的记载: 金山显忠别庙,在县东一里。(考证:汉大将军霍光祠,封忠烈顺济昭应公,宋宣和间创建,绍熙甲寅,县令李直养修。) 此处所载金山显忠别庙,当是前述松江府金山忠烈昭应庙的别庙。据前文,忠烈昭应庙在宣和二年(1120)赐显忠庙,此处别庙亦“宣和间创建”,则其创建时间当在宣和二年赐显忠庙之后不久。其位置,所谓“在县东一里”,即前文“松江府”下所载“其别庙在府东南八十步”。 总而言之,元代嘉兴路地区有三庙:在治所的金山大王庙、在松江府的金山忠烈昭应庙、在海盐县的金山显忠别庙。其中在松江府的金山忠烈昭应庙是钱镠写祭献文的地方。根据《云间志》、《至元嘉禾志》的征引,其文留存残句:“以报冠军之阴德。”今人陈尚君《全唐文补编》卷一一三即据《云间志》卷中《寺观》的记载辑录之,拟题《金山忠烈昭应庙祭献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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