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钟朗,字玉行,明末清初桐乡人,具体生卒年未详,但史载其终年七十三岁。清光绪《石门县志》选举有国朝顺治,进士:钟朗,二甲;举人:钟朗,甲午科解元,有传的记载。顺治甲午,即顺治十一年,为公元1654年。《皇朝石门黉案》是一册完整记录清代石门县科举
钟朗,字玉行,明末清初桐乡人,具体生卒年未详,但史载其终年七十三岁。清光绪《石门县志》“选举”有“国朝顺治,进士:钟朗,二甲;举人:钟朗,甲午科解元,有传”的记载。顺治甲午,即顺治十一年,为公元1654年。《皇朝石门黉案》是一册完整记录清代石门县科举状况的手抄本,起自顺治二年(1645)的乙酉岁试,止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乙巳科试,凡两百六十年间考取的石门县籍秀才均记录在案,然不见钟朗之名,估计钟朗考取秀才的时间尚在明代崇祯甚或天启间,故尽管在清顺治朝考取了举人、进士,其名不录《皇朝石门黉案》,也在情理之中。 清康熙十六年(1677)成书的《石门县志》(因知县邝世培主持编纂,后世称邝志)上有钟朗作的序,他在序末说:“余视学三秦,竣事归里,适躬逢其盛,而邝侯问序于余。”可知他为《石门县志》作序时已告老还乡,结合他终年七十三岁,可推测他大约卒于康熙三十年(1891)前后。 桐乡地方史籍对钟朗的具体出生地记载不详,但今洲泉镇岑山村、小园头村一带民间广有钟朗的传说,有眉有目,且此地钟姓颇多,所以推测钟朗出生于此地,也不无道理。 钟朗科举之途颇为顺利,顺治十一年考中举人,且为解元,清光绪《桐乡县志》“选举”对科举考试记载颇详,在“(顺治)十一年甲午科”一栏上记有:“解元:石门钟朗。通省中式:一百十四人。”可见钟朗是甲午这一科乡试一百十四名举人中的第一名。在“(顺治)十六年己亥科”一栏上则记有“是科进士三百七十六人,浙江中式二十五人”。可见这一科,浙江中进士者有二十五人,钟朗是其中之一。从举人到进士,只有短短五年时间。 钟朗的仕途也颇为顺利,考中进士后,初授翰林院庶吉士,二年后即出任会试同考官,不久任工部主事、员外郎,出视江南、江西、湖广等地的芦政。芦政是专门管理芦课的官员。芦课是中国历代政府对芦田所征的租税。江苏、江西、湖南、湖北等长江沿岸省份,广泛分布着出产芦苇的沙洲,芦田因有稀芦田、密芦田、上地、中地、下地、草地、泥滩、水影滩等区别,课额也各不同,这样就容易产生弊端,占有大批芦田的地主常借口江岸崩塌,申请减免课税。钟朗了解到现状后,派人重新清丈土地,查出大量豪富侵占的土地,又陈情申请豁免贫户积欠的课银,深得上下拥护。后历任刑部郎中、陕甘学政、陕西布政使参议。钟朗在康熙《石门县志》序文后署名是:“赐进士出身、奉政大夫、陕西提督学政、按察使佥事、前翰林院庶吉士、邑人钟朗。”钟朗年老后归乡,七十三岁卒,入乡贤祠。 钟朗的墓地,清光绪《石门县志》记载颇详:“陕西布政使参议钟朗墓,在十八都九图潘家桥。墓地四亩九分三厘三毫”。十八都九图潘家桥,即今河山镇堰头村潘家桥。这与岑山村、小园头村一带的民间传说相符。 钟朗为官后,在玉溪镇(今石门镇)营造居室,后人称解元厅。嘉庆间廪生施钟成作有《玉溪杂咏》组诗,中有一首:“玉溪溪水此钟灵,腹笥便便贮五经。一自姓名高虎榜,头衔犹仰解元厅。”诗下有小注:“钟提学朗遗宅,称解元厅。”提学是学官名称,是指钟朗曾任会试同考官。嘉庆朝距钟朗生活的年代不甚远,约百年,遗宅尚在,唯不注明具体地址,甚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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