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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良师王元启

2016-11-21 09:23 作者:何志荣 来源:www.jiaxing.cc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王元启(1714-1787),字宋贤,嘉兴新丰镇和尚浜人。乾隆九年中举,十六年成进士,授福建将乐县知县。 临行前,父亲王昌业告诫王元启:作官须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尊其所闻,行其所知。就是说做官除了勤政廉洁,还要倾听社会呼声,检点自己的行为。王元启谨

  王元启(1714-1787),字宋贤,嘉兴新丰镇和尚浜人。乾隆九年中举,十六年成进士,授福建将乐县知县。

  临行前,父亲王昌业告诫王元启:“作官须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尊其所闻,行其所知。”就是说做官除了勤政廉洁,还要倾听社会呼声,检点自己的行为。王元启谨记在心,一上任就微服私访,发现境内贩私盐猖獗,乃“胥吏上下其手,苦累庶民”。盐是人民生活必须品,百姓怨气很重。更令他不能容忍的是,有的米行奸商,在大米粜籴时,竟然大斛进小斛出,在斛桶底部装有夹层趁板,收进时一斛足有75斤,出货时只有70斤左右,用此卑劣手段盘剥乡民。

  私访回衙后,王元启立即与县丞主簿等拟定新规,安民告示。为缉禁私盐,剔除盐政积弊,“严禁粮船回空带盐,及商船借官行私”,在全县“令行禁止,弊肃风清”。对米商进行突击抽查,鼓励百姓检举揭发,凡有坑害行为者,严厉责罚,举报有功者,给以奖励。

  史载王元启“敏听断,严保甲,平盐价,排粜法,禁质库,重利浚河渠”,所作所为,皆有章可循,且措施得力,百姓欢腾于道。他一意为民的做法,自然会遇到重重阻力,尤其是“平盐价,排粜法”两项,直接触犯了大盐商、大地主们的切身利益,也切断了某些贪官污吏的财路,得罪了权贵豪绅,故遭到频频攻击,不到三年被罢官。《将乐县志》记载他:“爱民洁已,清风两袖,罢官后竟穷得不能归。”

  既然官场不能容身,王元启便专事讲学。先在福建延平、邵武、仙游等书院掌教,而后施教于河南、山东、浙江达三十余年。他教导学生要严谨治学,清白做人。他精于《易》,又熟《史记》、《汉书》,在讲授时,一旦发现版本有差错,便悉心考定、纠正。《嘉兴市志》称他“长于考证,正《史记》之讹,纠《汉书》之误”。在治学上为学生作出榜样。

  他爱生如子,对贫寒子弟,免收束修;他因材施教,在课堂教育中注重晓之以理,不轻易责罚,还将有关教材改编成朗朗上口的韵文,使学生易学易记。他说:“余夙重其为古人小学之书,又取其节短韵谐,便于童蒙诵习。因采《管子》房、刘二家之注,稍加增益,并刻家塾,以训童幼孙曾云。”

  他的门生安肃知县沈可培后在缅怀恩师时说:先生“为人冲和厚重,神观从容,是为后人矜式”。官居广西巡抚的得意门生谢启昆,曾为先生送来了“仕学交优,无愧师范”的匾额。在家乡的方志中称他是“清官良师”。

  其子王尚钰,官西林知县,父子两代清知县,在家乡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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