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蒋薰(1610—1693),字闻大,号丹崖,原籍海宁,后徙居嘉兴梅里。他自幼聪慧,十岁即赴童子试,不满二十岁就成了秀才,被建昌(今江西省黎川县)名士黄端伯视为得意门生。
![]() 南梅里蒋薰故居 山惠明摄于2021年 蒋薰(1610—1693),字闻大,号丹崖,原籍海宁,后徙居嘉兴梅里。他自幼聪慧,十岁即赴童子试,不满二十岁就成了秀才,被建昌(今江西省黎川县)名士黄端伯视为得意门生。明崇祯九年(1636),蒋薰应考乡试时中丙子科举人。此后,他三次应试礼部不第,遂无意仕途,隐居乡间。他在南村(现南梅村)大石桥附近开辟荒地,专心做耕读之人。《梅里志》记载: 使吾成进士,而老父怀三千里之忧,吾弗忍。且天下事甚为可知,何为远游哉? 清顺治十二年(1655),蒋薰授缙云县(今属浙江丽水)县儒学教谕,相当于如今的教育局局长。那时正处明清换代之时,兵荒马乱,他到了缙云,在“乌桕荫我墙,白茅覆我屋”的环境下悉心授课、写作,在前后九年的教育生涯中,他的学生先后有多人科举及第。 清康熙二年(1663),蒋薰还是让老父“怀三千里之忧”,远赴甘肃的伏羌(今甘谷县)任知县。据《伏羌县志》载,蒋薰“不侮小民,不屈大吏”。他在伏羌任期两年,多有政绩,办了许多实事,如兴建渭河桥,重修蜀汉名将姜维的祠堂等,受到当地百姓的爱戴。蒋薰在《姜伯约祠堂记》中写道: 夫深知天下事不可为而为之者,孔明是也;深知国事不可为而为之者,姜伯约是也。 借此表达自己的治政理念。 康熙四年(1665),时逢饥荒,伏羌百姓流离失所,积欠赋税达三万五千两。蒋薰体恤民情,“革除滥征赋银一万四百七十两”,对有能力而不交粮纳税的,则作诗劝之,并刻石勒碑于大路使家喻户晓。结果被上峰以“虽无苛政,然性近迂阔,催科不力”为由罢官,并罚其清赔私免钱粮完欠入库,不得返乡回家。蒋薰不得已离开衙署,流落于甘陕之间,因生活无着,曾东访汉中,南下四川,以当塾师为生。在此期间,他创作了大量反映秦陇风情和当地人民艰苦生活的诗篇,后收录于《留素堂集》。在两次途经汉中略阳时,作诗文近20篇,为略阳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 经过六年的颠沛流离,康熙九年(1670),贤吏华善任甘肃巡抚,康熙十年(1671)七月二日,蒋薰平反并被允许启程返回故乡。为此,他欣喜雀跃,激动地作了《去羌二首》: 去羌今日驾柴车,留赠瀼园别种瓜。 从此挥鞭折杨柳,不劳凭使寄梅花。 自惭无犊还官舍,人笑将床挂壁牙。 既得轻装作游客,短歌长铗好归家。 班马萧萧陇日寒,十年坎壈老潘安。 白头入塞空题剑,皂帽归耕久挂冠。 渭水随人如恋别,南云先路不辞难。 叮咛羌父怜新令,休为羁臣扶杖观。 归乡途中,他又在汾州(今山西汾阳)寓居半载。 回乡后蒋薰仍居于王店镇的南村,这里草堂倚水,门有古槐,风景极优。他饮酒耕作,整理诗文,过上了安定正常的生活。他自称“南村退叟”,常常“布衣席帽,徒步瓜塍麦陇间”,终年不入城府。对这种生活,他曾作诗: 吾家有令弟,老作石桥僧。 经案持千倡,禅床伴一藤。 饮泉分渫井,乞火与明灯。 常说天台路,今生去未能。 梅里诗人缪元英在《梅花溪踏春词》里赞其: 留素堂深隔浦遥,南村烟柳散千条。 言寻退叟幽偏甚,大石桥过小石桥。 并加注“蒋丹崖先生自伏羌被弹归隐,自号南村退叟”。 蒋薰工于诗文,劳作之余,自集历年所作,竟有万余篇,后经删选,尚存五千余,遂编成《留素堂集》一卷与《留素堂诗删》八卷遗世,又辑《梅里诗选》若干卷,并著《硖川志》。 康熙三十二年(1693),蒋薰去世,终年84岁。朱彝尊为之作《知伏羌县事蒋君墓志铭》,赞其: 学焉而为经师,仕焉而称循吏。文达夫辞,诗言其志。呜呼,先生唯不务名而名自至。 此铭收录于《曝书亭集》卷七五中。 蒋薰室名“留素”,意为保持本质,让心留下日月,让心留下一世真情,让心留下永久的素静。此名源于《管子·势》: 正静不争,在动作不贰,素质不留,与地同极。 现在南梅村里的“留素堂”已向游客开放,通过展示蒋薰视民如子的事迹和他诗文的部分内容,颂扬他淡泊明志的情操和不顾个人私利的爱民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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